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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標注冊
國際商標注冊也就是除我國外的商標注冊服務,國際商標、全球商標、海外商標的注冊服務器,有需要國際商標注冊的可以聯系我們名品商標轉讓平臺。
國際商標注冊是基于企業(yè)不局限于國內的發(fā)展,轉而向世界個別國家出口的方式以增加營收而需要注冊相應國家商標的一種商標注冊類型,這種國際商標注冊也可以分為不同種類的注冊,主要包括單國商標注冊、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歐盟商標注冊、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商標注冊。
我們都知道,商標有一定的地域性限制,不過如果是在國內注冊的商標,不受地域的影響。我們這邊所說的商標地域性主要講的還是國際之類的商標。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不同的商標法,所以假設需要在國外經營的就需要注冊對應的商標,國內注冊核準的商標在國外無用。
立陶宛位于波羅的海東岸,與北方的拉脫維亞和愛沙尼亞,并稱為波羅的海三國,雖然國土面積狹小,卻是一個發(fā)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食品加工、木材加工、交通物流、生物技術、激光技術方面占據優(yōu)勢。立陶宛商標法于2001年1月1日生效,如果立陶宛加入的國際條約與新商標法不一致,則以國際條約為準。
列支敦士登是歐洲中部的內陸袖珍國家,處于瑞士與奧地利兩國之間,為世界上僅有的兩個雙重內陸國之一。該地雖然地域狹小,但其國民的收入水平相當高,因此很有經濟發(fā)展前景。列支敦士登的商標法以瑞士商標法為藍本,現行商標法是1996年12月12日頒布實施的,實施細則于1997年4月1日頒布。
阿爾巴尼亞是一個位于歐洲東南部,巴爾干半島西南部的國家。該國自然資源繁多,主要礦藏有石油、鉻、銅、鎳、鐵、煤等,石油儲量約4.37億噸,鉻礦儲量3730萬噸,此外其水力資源也較豐富。關于阿爾巴尼亞的法律,在1999年4月22日修訂并使用至今。
羅馬尼亞現行的商標法是1998年4月23日的第84號法,1998年7月23日生效。其采用注冊在先的商標保護原則,而且,對羅馬尼亞生產企業(yè)內銷的所有商品而言,商標的使用和注冊是強制性的,在貿易和服務中的商標使用是自愿的。
波蘭現行的商標法于1985年1月31日頒布,該法在1985年7月1日生效。波蘭采用注冊在先的商標保護原則,不過最先使用人被授予一定的權利,此外,根據該國商標法,波蘭也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的注冊申請。
瑞典是北歐五國之一,西鄰挪威,東北與芬蘭接壤,作為北歐面積最大的國家,其商標法令最早于1961年1月1日生效實施,現行的瑞典商標法是于1995年1月再次經過修改的法令。
愛沙尼亞位于波羅的海東岸,芬蘭灣南岸,西南瀕臨里加灣,南面和東面分別同拉脫維亞和俄羅斯接壤。當地的商標法于1992年10月1日生效,2000年1月10日修訂。此外,愛沙尼亞還是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馬德里協定議定書和尼斯協定成員國,采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澳大利亞現行的商標法是于199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1995年修訂的商標法,其目前采用的是注冊在先原則,兼顧使用在先,也可以說以注冊在先原則為主,以使用在先原則為輔的方式。
朝鮮是與我國毗鄰的國家之一,地域的優(yōu)勢確定了經濟的往來。在朝鮮,現行的商標法制訂于1983年5月2號,正式生效于1983年6月1日,而1968年的舊商標法同時廢止。朝鮮同樣采用申請在先注冊原則,商標的在先申請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
阿聯酋的全稱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這是由阿布扎比、迪拜、沙迦、哈伊馬角、阿治曼、富查伊拉、烏姆孟萬等七個酋長國聯合組成,其商標保護聯邦法于1993年1月12日生效,實施細則于1993年2月生效。
之前在分析捷克商標注冊之時就已經提到過,1993年1月1日捷克斯諾伐克分裂為兩個獨立的國家——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其現在已經是兩個國家。分裂之前捷克斯洛伐克專利局核準的商標注冊在斯洛伐克共和國繼續(xù)有效,不需要重新確認。
阿曼是英聯邦中的獨立國家,其商標于1989年1月1日生效,1991午4月3日和4月6日又分別頒布施行了第653號法令和第33號王朝法令。在阿曼,商標法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商標權的獲得基于商標注冊,阿曼商標法保護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聯合商標、證明商標和彩色商標。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實施的法律為1982年12月14日生效的商標法,1989年2月11日頒布的保護知識權法令;及1996年10月24日頒布的政府法令。越南注冊商標采用申請在先與使用在先相結合的原則。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彩色商標的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