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哲”商標

“范思哲”商標被無效的原因究竟是?

據(jù)《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標簽: “范思哲”商標 商標無效 發(fā)布時間:2020-10-07 1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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