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哲”商標被無效的原因究竟是?

發(fā)布日期:2020-10-07 15:04:04     標簽: “范思哲”商標   商標無效

據(jù)《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商標注冊作為企業(yè)運營當中關鍵的一環(huán),很多人已經(jīng)逐漸意識到了它的重要性,并根據(jù)品牌和商標布局來提交注冊申請。我們都知道,商標不注冊不行,但是同樣也要明白,注冊太多商標,有時候也會出現(xiàn)問題。

 

就在不久前,一件商標就因為其權利人注冊大量商標,擾亂了正常的商標注冊、使用和管理秩序,構成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被予以無效宣告。

 

“范思哲”商標被無效的原因究竟是?


第19581191號范思哲商標,是鄭州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申請注冊,2017年5月28日獲準注冊的,核定使用在第15類鋼琴等商品上的。而通常我們提到范思哲,首先還是會想到那個意大利知名的奢侈品牌,那個美杜莎的logo形象。

 

賈恩尼弗塞斯公司一共指出了6條無效宣告理由,但是,單就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這一點來說是行不通的。據(jù)審理查明,其在先注冊的六件引證商標分別被核準使用在第3、9、14、18、25、35類,肥皂、眼鏡、寶石、雨傘、服裝、廣告等商品/服務上,而爭議商標是被核準使用在第15類,也就根本不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的情形。

 

那無效的理由是什么呢?據(jù)查明,除爭議商標外,鄭州的這家電子科技先后在第7類、第8類、第9類等多個類別申請注冊了五百余件商標,其中包括酷狗、巴寶莉、寶璣、雪花秀、OPPOVEM等與其他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最終,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被申請人申請注冊大量商標,已超出了正常的使用需要,且有明顯的攀附他人知名商標的意圖,不正當注冊行為擾亂了正常的商標注冊、使用和管理秩序,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因此企業(yè)在注冊商標的時候還應該要注意商標的注冊量,雖然說在主商標注冊之后,需要注冊一系列的關聯(lián)商標與防御商標,但是對于商標數(shù)量也不能一下子增加太多,加上其商標不只與一家知名品牌的商標近似,這就是不正規(guī)注冊商標產(chǎn)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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