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初,當事人購進一批襯衫對外銷售。該批襯衫外包裝標有‘法國夢特嬌遠大發(fā)展有限公司監(jiān)制’字樣和某圖形注冊商標,襯衫領口、掛牌、合格證、塑料牌頭都標注花圖形及‘MENGZHIHUA’字樣。4月28日,工商機關對當事人的經營部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上述襯衫的外包裝及襯衫領口、掛牌、合格證、塑料牌頭的顯著位置上突出使用的花圖形及‘MENGZHIHUA’字樣,與法國博內特里塞文奧勒有限公司注冊的MONTAGUT及夢特嬌花圖形商標相似。當事人非法經營額為8608元,工商機關在對當事人調查過程中,新《商標法》施行。
本案于5月10日調查結束,對于處罰時應如何適用法律,辦案單位進行了認真研究。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規(guī)范問題的座談會紀要》(法〔2004〕96號)規(guī)定:‘根據行政審判中的普遍認識和做法,行政相對人的行為發(fā)生在新法施行以前,具體行政行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時,實體問題適用舊法規(guī)定,程序問題適用新法規(guī)定,但下列情形除外:……(二)適用新法對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更為有利的……’
新《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凑丈鲜鲆?guī)定,本案當事人在明知是侵權商品的情況下仍然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可以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只能處25824元以下的罰款。當事人在明知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情況下依然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存在主觀故意,符合新、舊《商標法》對當事人進行處罰的規(guī)定。由于新《商標法》的罰責與舊《商標法》相比較重,根據法律適用的‘從舊兼從輕’原則,考慮到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本案終選擇適用舊《商標法》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名品商標轉讓網salesunderwears.com
工商行政處罰法律規(guī)范適用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執(zhí)法人員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工商行政處罰依據的適用原則是在法律規(guī)范發(fā)生沖突時,正確適用法律規(guī)范應當遵循的原則。憲法、《立法法》和其他有關法律雖然對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的各自權限范圍做了規(guī)定,但由于各種因素,他們之間還是難免會出現不一致或沖突的情況,因此需要明確當法律規(guī)范存在沖突時,應根據什么原則來選擇適用?!读⒎ǚā房偨Y實踐經驗,確立了以下幾項適用原則:
1.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
2.同位階的法律規(guī)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權限范圍內實施。
3.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
4.新法優(yōu)于舊法。
5.不溯及既往原則。
以上幾個原則,是工商機關適用法律規(guī)范的一般原則,是相互聯系的整體。在執(zhí)法實踐中不能只顧其中一個原則,而應統(tǒng)籌運用,并綜合運用工商機關法律規(guī)范沖突的其他解決途徑,這樣才能正確適用法律,提高執(zhí)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