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我國國內的一些企業(yè)和個人為了謀求經濟利益,在國內搶先注冊國外的知名商標的現象并不少見。
什么是商標搶注呢?
在個階段,未注冊商標基本上是商標搶注的對象,在現階段商標搶注還包括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注冊的行為。由此可以認為,商標搶注還包括將他人的著作權、創(chuàng)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yè)名稱和字號、外觀設計專利、著作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在原商標所有者之前注冊該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競爭行為是狹義上的商標搶注,而廣義的商標搶注除了上述情形還包括搶注他人公司名稱或其他在社會上有一定聲譽的名稱等在先權利為自己的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行為。
商標搶注行為主要有哪幾種表現形式呢?
1、搶注未注冊商標
視所有的搶先注冊商標的行為為非法的觀點,其實質是主張使用取得商標專用權,因而從根本上否定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制度,這與我國《商標法》是相悖的。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有條件地確認搶先注冊他人先使用的商標行為為法律禁止的行為,在堅持注冊原則和申請在先原則的同時,法律對于的申請在先原則作了合理調整。
2、注冊商標權是經法律確定的權利,但受到地域和時間的限制。地域性決定了一個商標在某一個或幾個特定地區(qū)獲得保護,在注冊國或地區(qū)以外的或地區(qū)則不能獲得保護。 以往由于我國經營者的商標意識比較淡薄,其在我國所有而在一些和地區(qū)已經有一定或較好聲譽的商標被他人在該國或地區(qū)搶先注冊,導致我國經營者在該國或該地區(qū)不能使用在中國注冊的原商標,終退出該國或地區(qū)的市場;或者雖然繼續(xù)使用該商標并占有市場,但付出了高額的價格以求得對方轉讓商標所有權;還有的不得不另起‘爐灶’。
3、搶注比搶注使用的未注冊商標、己注冊的非更復雜。在他國或地區(qū)被他人搶先注冊后,該的原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能否在該國或地區(qū)獲得保護,終完全取決于被請求保護的或地區(qū)的主管機關根據其本國的法律認定。認為他人的搶先注冊正當的,原商標所有人將在其轄區(qū)內失去該商標的所有權,不能得到保護;反之,如認為注冊不正當的,則能獲得保護。
4、一些在后權利人利用法律的空隙,惡意將他人已取得的外觀設計專利權或著作權等其他權利注冊為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