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 Erik Brunetti 不斷申請上訴,但依舊被以商標中含有“不道德”且“令人反感”的詞匯而被拒絕。直到2011年起,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才推翻了此前的判決。今年1月,最高法院表示會在在4月審理該案。
聯邦登記注冊能幫助商標持有者獲得高于州法保護的商標保護權,登記注冊能授予申請者商標獨占權,有助于贏得法律訴訟,以及預防潛在競爭對手侵權等。Erik Brunetti 此前接受采訪時表示,最高法院的裁定能讓他處理近年來頻繁發(fā)生的非法制造販賣事件,未來也能將品牌出售?!爸劣趯ζ渌放频挠绊?,大概就是 Jason Dill 能注冊他的品牌 F—— Awesome,也能進一步擴大業(yè)務規(guī)模?!?/p>
據 SCOTUS 博客,最高法院大法官 Elena Kagan 表示:“言論自由法最基本的原則是政府不得懲處、反對、排斥其基于想法或觀點的表述。對‘不道德’和‘令人反感’的禁令違反了這一點?!?/p>
Elena Kagan 還指出,這條禁令從某種角度出發(fā)存在觀點歧視,“什么是令人反感的?它與社會現行的道德觀相悖,這就是觀點歧視。”她提出例證:美國專利商標局拒絕了“Agnus Dei(上帝的羔羊)”、“Madonna”等詞用于葡萄酒商標,以避免引起大部分基督教徒的反對,但批準了游戲用“Praise the Lord”,服裝用“Jesus Died for You”。“當然,這些決定是合乎情理的,因為被拒的商標冒犯了大多數美國人?!?/p>
Elena Kagan 在法院意見中寫道:“全球范圍內有大量的不道德和令人反感的想法,甚至超過了臟話的數量,Lanham Act 涵蓋了所有,因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與信仰自由以及和平集會權)。”美國專利商標局頒布的禁令被歸入1946年頒布的 Lanham Act(蘭哈姆法/聯邦商標法)。
本次最高法的裁定由9位自由派和保守派的法官共同決定,Elena Kagan、Clarence Thomas、Ruth Bader Ginsburg、Samuel Alito、Neil Gorsuch 和 Brett Kavanaugh 6位法官贊成駁回。Erik Brunetti 的律師 John R. Sommer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最高法院及很多美國人都對 Brunetti 的商標感到不舒服,但這不是問題,問題是政府是否將什么是道德的看法強加于人民,并在發(fā)現其令人反感時打擊鎮(zhèn)壓?!?/p>
Samuel Alito 在協同意見書中指出,國會可以通過一項“更為細致專業(yè)的法規(guī)”,來預防粗俗的商標登記注冊。他表示 Erik Brunetti 的品牌商標“只是用了有限的詞匯來表達情緒,沒有更多意思?!?但他所指出的觀點歧視是“自由社會之毒”正備受詬病。
法官 Sonia Sotomayor、John Roberts 和 Stephen Breyer 則表示,法院應該保留禁令中對于“令人反感”的詞匯的限制。